供需合同范文合集五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供需合同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供需合同 篇1肉类供需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 肉类 供货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供货的品种名称、数量、规格、价格、包装等
详见出货单
二、质量标准
1、乙方供应甲方之所有相关产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肉类产品全部来源于国家认可的正规肉联厂且必须保证每次供应的产品新鲜无异味。应甲方要求可随时出具当前批次的检验检疫报告。
2、乙方供应的产品、质量及规格与甲方要求如有不符,甲方有权拒收,或更换所需产品类别,且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3、因乙方所送产品的质量问题而引起的食品安全和生产安全事故,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如确实为乙方提供之产品问题,乙方除需负担全数之医药费外,并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以及甲方的所有损失。甲方并可自行办理解约事宜。
三、定价办法
1、乙方供应产品价格不得高于市场批发价格,也不得高于本市各供货单位同货品价格。
2、在一个固定价格执行周期内,当市场价格出现较大浮动的情况下,乙方提出异议且要求变动供应价格的,乙方应提前3天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有足够的时间进行采价。最终由甲乙双方协商调整结算价格,双方签字确认,双方各留一份,作为货款结算依据。
四、交货事宜
1、甲方每次补货前应提前____天通知乙方。
2、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准时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3、在货品不能正常供应特殊情况下,乙方应提前3天通知甲方;甲方如有特殊的紧急订单,乙方应全力给予满足。
五、货物验收
1、甲方对每批货物进行验收时,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卫生许可证、屠宰资质等证件及每批货物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等票据文件。
2、货物配送运输途中如有破损或数量短缺,凭承运部门证明,由乙方负责更换补充。
3、乙方为甲方送货时均需出具详细出库明细单,甲方在收货时进行验收工作,经甲方验收后并在出库明细单上签字盖章确认,双方各留一份底单。验收如有质量、包装等问题,甲方有权拒收,并将情况及时通知乙方,由乙方负责退换货。
4、因产品质量问题可随时退、换货。无质量问题未销售的产品,包装完好且不影响二次销售,可进行退换货处理,由乙方负责退换货。
5、甲方可在乙方提供产品保质期到期前三个月提出退货申请,经检验属实,乙方收回产品并补充相应数量合格产品给甲方。
六、运输办法
由乙方全权负责运输事项,包括交通工具、费用等。
七、结算方式
甲方次月10号之前与乙方核对上月账务,甲方将于每月25号之前结算乙方的上月货款。如遇节假日不能正常支付的,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结算货款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有效发票。
八、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合同的责任:
1、在合同执行中退货的,应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百分之____的违约金。因此使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2、无故拒收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应向乙方偿付被拒收货款总值百分之____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3、未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4、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预购合同的,无权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
5、被拒收的一般产品,在代保管期间,必须按原包装妥善保管保养,不得动用。一经动用即视为接收,应按期向乙方付款,如不按期付款,则应按延期付款处理。对被拒收的易腐烂变质的产品及鲜活产品,乙方应允许甲方在取得有关部门同意后,及时就地处理。
乙方违反合同的责任:
1、交货数量少于合同的规定而甲方仍然需要的,应照数补交。其补交部分按本条第四款有关逾期交货的规定处理。超过规定期限不能交货的,应偿付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百分之____的违约金。
2、如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如: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类)而无法准时送达的,需在第一时间向甲方通报,并立即采取应急方案,以确保甲方能有最大限度的反应时间立即展开应急措施。
3、在交售的产品中掺杂使假、以次顶好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同时应向甲方偿付所造成的损失费。交售的产品如有污染或疫病的,除甲方应拒收外,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包装不符合同规定,发货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发货后因包装不善给甲方造成损失时,应赔偿其实际损失。由于返修或重新包装而造成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的规定处理。
5、交货时间比合同规定提前而甲方不同意接货的,可以拒收;甲方同意接货的,可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逾期交货而甲方仍需要的,应照数补交,并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该部分货款总值百分之____的违约金;因逾期交货甲方不再需要的,由乙方自行处理,并向甲方偿付该部分货款总值百分之____的违约金。
6、因数量、质量、包装或交货期限不符合同规定而被拒收的产品,需由甲方负责代为保管的.,在代保管期间,乙方应负责支付实际开支的一切费用,并承担非因保管、保养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7、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预购合同的,应加倍偿还不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
8、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人)时,应按合同规定重新发货或将错发的货物送到合同规定的地点、接货单位(人),并承担因此而多支付的运杂费及其他费用;造成逾期交货的,还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9、在接到甲方验收产品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在十五天内负责做出处理(当事人双方商定有期限或另有规定的除外),如乙方未按时处理的,可视为默认。
九、纠纷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事项
本合同有效日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合同期满如有续约意向另行协商续约。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上述条款如有未尽事宜,由 ……此处隐藏2375个字……供方):(公章)
项目经理: 物供处经理: 项目责任人: 代 表 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供需合同 篇5工程名称:施工单位: 供货单位: 供货单位资质证书编号:
商品混凝土供需合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商品混凝土具体情况,经河南诚盈置业有限公司、洛阳市成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 协商达成一致,施工单位项目所需混凝土由供货单位全部供应,签定以下商品商品混凝土供需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及供需要求:
1、工程名称:练庄安置房二期工程 2、建设单位:河南诚盈置业有限公司 3、施工单位:洛阳市成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监理单位:河南天兴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中气智达洛阳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4、交货地点:洛阳市洛龙区翠云路与广利街路口向南200米 5、合同签约地: 练庄安置房C区项目部
第二条:使用单位对混凝土的技术要求
第三条:商品混凝土价格:
费用:
抗渗剂费用:P6: / 元/m,P8: /元/m,防冻剂费用: 元/m; 以上费用发生时计取。
第四条:计量与结算方式
1、每次供货到现场须出具有效的随车单据,由施工单位签字验收。
2、每次商品混凝土供应浇注完毕后当日内三方指定专人对帐核算,确认每次供应商品混凝土数量并签字认可作为双方结算付款依据,超过三日核对的一律作废。
第五条:付款方式
供货单位具有一定的商品混凝土生产能力和垫资能力,保证垫资全部工程封顶,施工单位向供货单位支付所用商品混凝土款的75%,施工单位每次付款前供货单位需向洛阳市成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正式发票。余款随工程进度支付,在质量检验合格后将余款全部付清。
第六条:双方职责
一.施工单位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施工单位应在浇筑混凝土的6小时前,由施工单位书面或电话通知供货单位驻施工现场代表,将所需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塌落度、浇筑部位、浇筑方式、交货地点,及其他有关要求通知供货单位。
2、施工单位应在建筑工地为商品混凝土的运输、使用提供必备的条件,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有必要的供水,照明等设施和停车场地,并安排专人在现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车辆和随车人员顺利进出工地,并保证运输人员及施工机械的安全。
3、安排专人在生产期间负责施工,供货单位商品混凝土到达现场,施工单位必须在120分钟内卸料完毕若卸料时间超过120分钟,由此产生的混凝土的质量问题由施工单位承担。
4、对运送到工地的商品混凝土应按相应的规范进行施工操作,并不得擅自在商品混凝土里加水或添加其他材料。如不按相应的规范进行操作或自行添加材料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由责任方负责。
5、因特殊原因,需要临时性停工或更改商品混凝土买卖合同清单内容,应及时书面通知供货单位,并与供货单位协商确定新的供应计划。
二、供货单位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国家标准和规范组织生产,根据合同和施工单位书面通知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混凝土生产供应任务。
2、人员车辆进入施工现场后应服从施工单位合理调配,并积极配合现场施工。向施工单位提供商品混凝土使用技术说明、产品合格证书和相关技术资料。
3、应对商品商品混凝土所用的原材料质量和搅拌、运输、泵送过程中的混凝土质量负责。
4、供货单位应积极配合施工单位对混凝土质量和供应量的抽查,按批次制作出厂检验试块。
5、保证搅拌设备具备微机控制、原材料自动投料、自动计量功能,并保管相应生产原始数据。
6、供货单位配备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参与施工,保证混凝土质量合格。
7、按照合同约定和双方商定的供货计划按时发货,保证施工进度和工程连续建筑混凝土的需要。供货单位泵送指挥员、现场施工员必须随货到达现场指挥施工。 8、混凝土量大时必须保证按施工单位要求不间断施工供货。
9、本合同中的价格包含了商品混凝土送达目的地期间发生各项社会关系的协调费、运费,
10、由于供货单位原因造成混凝土质量问题的,其责任将由供货单位承担。 三、产品支付
1、商品混凝土的交货地点:送到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或施工单位所指定的其他地点时起,商品混凝土的所有权即转移给施工单位。
2、所有权移交过程中,施工单位认为商品混凝土不符合合同中的技术要求时,经双方确认后可以退货。
3、施工单位指定下列人员代为签收商品混凝土,该人员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签的一切字据,施工单位均给予全部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人员为:
第七条:质量验收
1、 商品混凝土拌和物的质量验收按GB14902-20xx《预拌混凝土》的有关规定验收:供、需双方均应委派专人负责;
2、 商品混凝土强度评定:按照GB14902-20xx《预拌混凝土》、《洛阳市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监督管理》的规定,在施工现场由供、需双方留置交货检验试件;经28天、60天、90天标准养护,按照GBJ107-8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统计法进行评定。满足评定要求,应视为商品混凝土合格。对强度不合格的混凝土供应方负全部责任。 3、抗渗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 4、环保指标应符合规范要求。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 供货单位违约责任
1. 未按合同要求和未履行本合同规定向施工单位提供商品混凝土而造成工程质量问题,
2. 未及时提供商品混凝土使用技术说明、产品合格证和相关技术资料供施工单位检查,
3. 未按合同约定和双方商定的供货计划供货,而导致施工单位工程连续浇筑中断或工期
4. 供货单位接到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电话或书面通知后,在6小时内开盘供货属正常供
1. 未能向供货单位提供浇筑条件和保障条件而造成混凝土初凝期未浇筑完毕或在供货
2. 施工单位接受供货单位送货后未按合同约定履行验收手续使用混凝土,承担未验收责
3. 由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商品混凝土量损失(如:暴模、浇筑构件不合格等),由施工单
第九条:其它
1、本合同壹式 6份,供需三方各持
2、本合同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生效后,三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单方解除合同者,违约方支付对方违约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三方协商一致可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并受本合同相关规定的约束,任何单方面修改条文均视为无效。
4、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协商不成可以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建设单位(章):
施工单位(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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